​流氓罪施行18年,为何在1997年废除?其实并非如此简单

2026-04-11 10:43 来源:风向网 点击:

流氓罪施行18年,为何在1997年废除?其实并非如此简单

流氓是在过去时代下创造出来的一个名字,按照词典的意思解释,流氓一开始指的只是无业游民,到后来才和另外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画上等号,是指一些人不但不务正业,反而以各种撒泼、无赖的方式为非作歹,这种行为的人就被称为是流氓。

流氓罪这个罪名是我国在1979年的时候设定的,目的是为了惩戒社会上一些无业游民,一些恶劣行径的人,当然由于所处在特殊的时代下,那时候的中国刚刚改革开放,由于一部分政策的开放,使得一部分人快速的富裕起来,而同时期社会上一些刑事案件忽然增多起来,导致了我国公安干警力量严重不足,对于一些违法犯罪事实定义上,也有了很大的麻烦。

我国公安的建立是在新中国建立同期,当时公安部队的建设,除了有一部分是解放军改编而来的,大部分都是用了旧时代一些公安巡警,这部分构成了中国早期公安民警部队的设定,虽然公安单位的建设很不完善,但是根据老人们当年回忆,社会上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很少,有的也只是针对敌特分子的破坏,随着逐渐到了五六十年代,社会日趋稳定,虽然达不到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的程度,但至少社会十分安定和谐。

一部分五六十年代的公安民警回忆回忆,当时乡镇的管理十分容易,甚至地方也只是需要一两个片警就能够保证地方工作的发展,但很显然这一切到了七十年代末,尤其是八十年代的时候,出现了很大的问题,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时代,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也滋生了很多骄奢淫逸的毛病,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,也导致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出现。

因此在七十年代末期设立了流氓罪,对于社会的安稳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以至于在几年里面,陆续达到了高峰,1981年量刑中犯有流氓罪的案件高达89万件随意也催生了后来对流氓罪量刑的加重,到1983年以后,流氓罪被定为六种提高量刑标准的首罪,在这样规定下,只要反流氓罪的,一律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,都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流氓罪罪行加重以后,社会上有关流氓罪的刑事案件也逐渐的减少,第二年就减小了一半还多,随着社会逐渐的安定,加上教育政策的全面铺开,全国有关流氓罪的刑事案件逐渐减小,所以也间接催生了中国司法体制的完善,其实从90年代开始,废除流氓罪就已经被陆续提出,理由也很简单,流氓罪已经不能概括主要犯罪事实,所以后来流氓罪在1997年被废除,拆分为聚众淫乱、猥亵妇女儿童等六大罪。